14、玄铁还归藏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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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姑娘牵着被她包扎好伤口的素月,默默地跟在那个岩岩如孤松的颀长身影后,她时不时的抬头打量一下眼前的人,眼中的神色变幻莫测。

她记得她可是当着这人的面说了他不少坏话的,依照叶大美人小心眼爱记仇的个性,怎么可能轻易的放过她?

可奇怪的是,他居然从头到尾什么都没说,就好像之前那些事情,都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一样。

从前那事儿,反正朱剑秋也打了她军棍,庄花徒弟也揍了她惹……应该可以算一笔勾销了……吧?

可是,她之前说的那些话怎么办?

阿云姑娘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忽然一停,想到一个致命的问题,脸色变的刷白,她以为此“二少”并非庄花脑残粉后,就把人彻底当闺蜜基友了,然后……吐槽了很多很多她从前看过的同人文。

其中,有美少女战士谢渊和魔法少女王遗风的相爱相杀,有恶人少谷主莫雨同浩气同浩气少盟主毛毛的青梅之约,更有神策头子蛋总同她们府主李菊之间的生死绝恋……

这些,咳,虽然会显得她一个城管公务员三观不正,败坏天策府名声,不过,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反正朱剑秋不知道就不是大事,最大的问题是,她现在实在想不起来,她到底有没有跟叶大庄主说过所谓“李叶cp”这一类东西?

啊啊啊啊啊!

正当阿云姑娘深思恍惚的时候,她一个不稳撞上了一堵温热的,略硬的“墙”,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一跤,幸亏被“眼疾”手快的叶大庄主一把拉住,才没和大地母亲来个亲密的拥抱。

“小心。”叶英清冷的声音入耳,着实叫阿云姑娘打了个哆嗦,她仿佛看到了叶大庄主磨刀霍霍,哦不,轻剑霍霍向哈士奇的表情。

“不敢当,不敢当!”阿云像碰到火似的,一蹦三尺远,叶大庄主杀人可不用剑,心剑心剑,顾名思义,人心思动动就能灭了她。

“阿云姑娘?”叶璇黎的声音唤醒了埋着脑袋瞅着庄花金黄金黄的衣角的阿云,她抬眼去看,竟看见不远处的一颗枯树下,叶璇黎拉着一只叽太,一脸好奇的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叶英。

“叶姑娘,这位是?”叽太转过头来的一瞬间,阿云愣了一愣,这……简直就是叶神烦的小时候嘛?

脸盲的阿云,对于藏剑山庄几位庄主的容貌,也就堪堪记得两位而已。

叶大庄主长成那个祸国殃民的样子,估计见过一面的都记得住。

至于叶五庄主,亏得他即使结了婚还生性浪荡喜欢到处跑,和阿云这个同样不喜欢呆在天策府刷马喜欢到处跑的军娘阴差阳错的结为了基友,两个人关系还不错。

“这是舍弟,叶璇希。方才完颜宗翰府上士兵倾巢而出,他便瞅准时机逃了出来。”叶璇黎摸了摸叽太的头,嘴角泛着一丝笑意,随之,她的目光落在长身玉立的叶英身上,微微一怔,道:“不知这位是?”

你曾曾曾曾曾伯爷!

阿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她到真的想这么说来着,可是瞧着那二小姐这般正常,还是不要拿这样的事情吓唬她了。

“咳,这位……叶公子,他和藏剑也有些渊源,算起辈分来,璇黎小姐合该称一声世伯。”见叶英没有解释的意思,阿云便随口给邹了个身份,又道,“既然你们都逃出来了,咱们这就回杭州吧。”

“不急。”叶英忽然冷不丁开口,朝着叶璇黎道,“玄铁之精如今何在?”

“玄……玄铁,你怎么知道玄铁之精的?”叶璇黎本来对叶英这个“世伯”的身份不大相信,听他说出玄铁之精,整个人脸色就变了。

玄铁之精是藏剑山庄第一代庄主叶孟秋藏在剑冢的宝物,相传那是霸刀山庄庄主柳风骨所赠,叶孟秋感念其授业之恩,也出于自己风骨傲气,将其藏于剑冢,未用来铸剑。

但是,藏剑山庄历代庄主都将其视为镇庄之宝,供奉在剑冢里,从未动过熔铸此物的念头,这固然与玄铁之精的意义重大有关,更与它的材质极佳,非技艺精湛超神入化之人难以驱使有莫大的干系。

只是后来,第十三代庄主叶枫将其移出剑冢,送往楼外楼,再后来,藏剑山庄没落了,它也不知下落何处了。

叶英眉间微蹙,声音里温度明显低了几分:“此物非同小可,若不寻回,恐辱及先祖。”

可怜的二小姐叶璇黎被她曾曾曾曾曾伯爷释放的冷气给吓了一跳,偷瞄了阿云一眼,见对方给她挤眉弄眼的,才磕磕巴巴的说:“玄铁……玄铁之精在五国城。当年,宋廷兵败,金人大肆索要钱财,官兵就四处搜索宝物,一时人心浮动,我藏剑……”她说到这里咬了下唇,“我藏剑大不如前,有心之辈,就把主意打在了玄铁之精的身上,我叶家当时让不能自顾,有此物,如同小儿抱金。我爷爷,也就是藏剑最后一任庄主,为了保全玄铁,将它混合在一堆珠宝里献给了朝廷,后来,听说是为沉迷奇石的金人统领完颜多所得,而完颜多,如今正在五国城,看守徽、钦二帝。”

“艾玛,五国城是吧,事不宜迟,叶……叶公子我们这就去吧。”阿云几乎想都不想就率先出口大包大揽下来了,废话,她把人得罪的这么狠,还不想点法子补偿?

叶璇黎见状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道:“阿云姑娘,五国城守卫森严,哪里是容易进去的地方?”

阿云微微一笑,瞄了一眼叶英,顺便拍了个马屁:“有这位叶公子在,闯皇宫都不怕的。”

叶璇黎将信将疑的看了看叶英,说实话,她对这位新鲜出炉的世伯,还真有点……怕。

虽说人家好端端的没骂她没打她,但就是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冷僻之感,等闲之辈压根不敢往上凑。

叶璇黎看了各种小意殷勤的阿云姑娘一眼,不由同情的勾了勾唇角,讨好这么个人,也不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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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打发了夕照山庄的人送叶璇黎姐弟回杭州,然后朝着黑龙江方向再一次北行,只不过这一回,她不是背着把剑,而是跟着叶大庄主。

一路上他们这两个人,一个一身金灿灿华丽袍服,银发及腰,风姿如画;一个一身红白相间的狐裘裙装,青丝半拢,明丽非常,倒是吸引了不少的注意力,宋人一脸惊奇,金人么……女的不是看着叶大美人发花痴就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阿云指指点点颇为鄙夷,男的……几乎都被心情不好格外暴力的阿云姑娘一鞭子打翻。

靠近五国城的地方,宋人越来越少,房屋建筑也越来越倾向金人部落的野蛮色彩,阿云姑娘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宋人经营的小店,拉着叶大庄主住了进去。

店主是个略胖慈眉善目的中年女子,她的父亲是金人母亲是宋人,会说那么几句常用的汉语,见阿云出手阔绰(反正都是柳萧的钱,又带不走随便花),也不计较他们汉人的身份,笑眯眯的就打扫出两间房让他们住进去。

不过,即使打扫过,这个地方还是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到处堆着杂物,一点住的地方的样子都没有,阿云见那黑一坨青一坨的不知道染上了什么的床榻,再看看丰神俊朗的叶大庄主……好吧她自己都不忍心叫这么个美人儿躺在这种地方,无奈只好亲自动手,打扫了一番,再从系统包裹里翻出几百年前因为随着李菊去打吐蕃立功被赏赐的一匹蜀锦,给铺了上去。

就在阿云姑娘弄好了一切打算对叶大庄主说晚安的时候,叶英却对她微微摇头:“方才那妇人,叶某观之,并非良善之辈,恐有不妥,今夜,你还是不要独住的好。”

哈?

阿云顾不上想他那个“叶某观之”有没有科学依据,但……不要独住怎么办?和他一起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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