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酒楼遇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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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克被带到二楼靠窗的那张桌子,此时二楼只有两张桌子上坐了人,一张是靠楼梯口的位置,一张是在最里面的角落里,两帮人的打扮都不尽相同,看起来他们似乎并不相识,他们就像城里的二世宝一样,吃酒划拳,输了骂娘,赢了就骂自己的娘说:我他妈的运气真好!

布鲁斯克并不介意他们像流氓一样喝酒说话,因为他也是个流氓。侍卫们分开坐在布鲁斯克左右两边的酒桌上,只有马修陪坐在布鲁斯克身旁,垂腰的老头似乎并不害怕这种阵势,他弯着腰从侍卫的中间走进去。

“公子,您想吃点什么?”

布鲁斯克抬眼看着窗外,这是伊利法斯教他的逃命技巧,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地形,找好逃命的路线,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对手有多强大,给自己留条后路总归是没错的!

布鲁斯克不死心的问道:

“老人家,楼下那位小姐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

布鲁斯克说话的语气显得很随和,福伯弯着腰,轻笑着回答道:

“公子,您是来吃饭的,还是来问人的?”

侍卫长马修脸上马上有了不快之色,心想你这老头怎么这么不识相!

布鲁斯克按了按手势,抱拳道:

“在下不过仰慕小姐的芳容,并无他意,还望福伯见谅!”

“公子客气了,本家只是个小酒楼,只有老板和伙计并无小姐,公子要不要试试我们这的招牌菜?”

布鲁斯克失望地哦了一声。

“那就上最好的酒菜吧,他们也一样!”

布鲁斯克失望之余又把注意力集中到楼里的装饰上来,二楼的楼顶显得有点低,只有一人半高,左边拼着几张酒桌,右边有几间客房,像是酒楼里的人住的地方,楼上还有另外两拨人,他们坐在不同的桌子上,穿着打扮都不相同,就连点的菜也不一样,门口那桌像是城里的闲人,最里面那桌像是从城外逃难进来的牧民,因为他们身上那股异味,布鲁斯克太熟悉了,曾经他也是这打扮才混进城来的。

酒菜上罢,布鲁斯克自己一个径直吃了起来,不时看看窗外的人情风景,又看看楼上那两拨人,吃了半天总觉得嘴里索然无味,看来无美不成香啊!

这时他竟又惦记起楼下的那位貌美女子来,人在忧愁之时,不免借酒消愁,马修他们是不能喝酒的,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是滴酒不沾的,就连饭菜他们也很少吃,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意外发生,所以他们随时都要保持最佳状态!

两杯清酒下肚,布鲁斯克就觉得全身燥热,气血方冲,此时他本能的反应就是握紧腰间的剑柄,在马修耳边低语道:

“有埋伏!”

马修脸色沉重,却没有惊慌,他给其他侍卫打了手势,让他们做好应战的准备,楼梯口那桌子人见布鲁斯克倒了,他们一把掀翻了酒桌,把楼道口给堵了,一时间暗器吹针向布鲁斯克劈头盖脸的扑了过来,马修单手用力,将酒桌举在身前,疾飞而来的暗器全钉在酒桌面板上,发出嘟嘟的声响,此时,里面那拨人也掀翻了桌子,从桌子底下抽出了弯刀和长剑,趁着众侍卫把注意力集中在楼梯口的时候,他们杀了过来,马修把手中的酒桌子往前面一砸,拉起布鲁斯克就从窗户口跳了下去。

下面是条小街道,平时是没什么人在这摆摊做买卖的,尤其是全城警备戒严之后,这里的人更是少得可怜。不知怎的,今天这里人满为患,有做买卖吆喝的,也有卖艺耍杂的,还有看相算命的。先是做买卖的商贩子突然变成了持刀的恶徒,从小摊后面杀了出来,手中的弯刀在太阳光的照耀下闪着丝丝寒光,这是一把锋利的草原弯刀,只有草原上的那些少数牧民族才配带。

马修一剑就刺穿了身旁一位平民的喉咙,平民的手中握着一把三寸余长的匕首,匕首上闪着绿光,显然刀身上已经淬过剧毒,马修冲楼上的侍卫怪叫了几声,四个侍卫跟着从窗口跳了下来,剩下的四个侍卫向楼道口冲杀过去,在这种狭小的空间里,太多的招式只能让自己破绽百出,这些侍卫们本就是被当成杀手来训练,而且还是接受帝国最恐怖的杀手的亲训,他们对杀人并不陌生,就好象跟吃饭睡觉一样简单明了,他们手中的长刀不能斜着向下砍,这能横扫,四把闪着寒光的长刀,舞起一片刺人眼目的亮光,杀手们不敢靠近亮光,只能往后面退,可他们只能退三步,因为他们已经退到了楼道口,已经没地方可退了。

里面那桌子人也跟着布鲁斯克跳了下去,现在楼下陷入一片混战,不断地有人被砍刀倒,有人在撕心裂肺的惨叫,还有惊慌失措的叫声,这样就快就会把城防军引来,马修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因为对手明显就比他们要多,而且出招凶狠,招招致命,显然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

杀手们似乎并不担心,因为事主已经告诉他们,不会有城防军来干涉他们的行动,为此他还向真神阿拉发了毒誓,在帝国没有人敢向真神阿拉撒谎,就算是国王也不能。所以他们开始怠慢,他们以为会有足够的时间杀死这几个人,可这及个侍卫的武力超乎他们的想象,他们像垂死的野狼一样,在尽自己最后的职责!

达尔马被他们表现出来的不畏惧死亡的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也有着狼一样的勇猛和忠诚,哪怕他们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手中的长剑也不会向对手低头,达尔马悲痛的干嚎几声,这是草原上头狼的嚎叫。杀手们在听了嚎叫声之后,手上的动作更快了,他们像野狼一样,盯着那几个已经筋疲力尽的侍卫,寻找最好的时机刺出致命一剑!

马修和几个侍卫将布鲁斯克围在中间,他们不断走动着,不断地交换着位置,这样才不至于被对手一击毙命,尽管他们的手上腿上在流着血,但他们的动作并未减缓,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慢下来,他们就必死无疑!

那些杀手们也发现这几个侍卫的厉害之处, 有人喊了一声用暗器,霎时间,各式各样的暗器像蝗虫一样向他们飞过来。此时马修身边已经没什么可以用来格挡暗器的东西了,那些杀手们几乎认为他们必死无疑的时候,只见几个侍卫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们用披风罩住全身各个部位,强劲的暗器打在黑色的披风上,就像是打在了海绵上一样,软弱无力,垂落在地上。他们从来还没见过能抵挡暗器的披风,他们开始发慌,因为暗器对他们没用,他们必须近身博命,可显然对方博命的实力远在他们之上,他们只能靠人海战术完成这次刺杀任务。但请不要怀疑他们的职业素养,他们是整个罗贝尔草原区域最优秀的杀手,他们有一套完善的刺杀计划,在每次刺杀之前,他们都要对刺杀对象进行紧密的追踪,以便找到最合适的刺杀地点,这是他们半个月来找到的最好的伏击地点和时机!

马修的披风虽然能挡得住暗器,但是锋利的弯刀和长剑能轻易刺穿他们的披风,割破他们的肉体,但疼痛只能让他们变得更清醒,马修的一把长剑经常要面对好几把弯刀的围攻,他已经无暇顾及什么招术战术,这时候就是以命博命的时候,因为他们已经被包围了,而且是被十几个杀手给包围了。但在马修的信念里,他的职责就是在死在主人身前,没有退缩,更没有怕死一说。他们不怕死,所以他们能立于不败之地,他们能冒着被几把弯刀砍中的危险,向对方刺出致命一剑,可对方是怕死的,虽然他们有着狼一样的野性和凶猛,但他们终究不是狼,他们做杀手不是为了博命,而是为了钱,没了命,还有钱吗?

就在第三个侍卫倒下的时候,从酒楼拐角处,冲出来一辆马车,这是布鲁斯克停在酒楼前的那辆马车。驾车的侍卫用匕首在马屁股上狠狠戳了一刀,吃痛的马儿撒开双蹄,玩命的向前飞奔。马修和唯一一位还站着的侍卫夹带着布鲁斯克飞身上了马车,这是他们逃命的基本技能,飞身跳上快速奔腾的马车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可他们能把不容易办到的事情办到了,所以才显得他们与一般保镖的不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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